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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五洲普华,带你了解关于商标“撤三”的那些事儿!

2022-02-08 11:45生活 人已围观

简介截止2021年11月底,我司一共收到了66 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相较去年同比增长了65 %,我们通知客户商标被撤三的时候,客户经常会有很多疑问:我们的商标为什么会被撤三呢...

截止2021年11月底,我司一共收到了66 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相较去年同比增长了65 %,我们通知客户商标被撤三的时候,客户经常会有很多疑问:我们的商标为什么会被撤三呢?这个撤三我们一定要答辩吗?撤三不答辩会怎么样呢?我们答辩需要怎么做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商标“撤三”的那些事儿。

有关商标撤销的法条Laws01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附送证据材料。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第六十六条 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第六十七条 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正当理由:

(一)不可抗力;

(二)政府政策性限制;

(三)破产清算;

(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有关商标撤销的问题Question02
Q:商标被撤销是什么意思?

通过相关法条我们可以知道,商标被撤销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商标使用不当限期未改正,商标局主动做出的撤销,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商标注册人负有规范使用和连续使用注册商标并且积极维护注册商标显著性的法定义务,禁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具体包括擅自改变该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导致原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与显著性特征发生变化的,改变后的标志与原注册商标相比,易被认为不具有同一性。但在商标权人日常经营使用过程中,商标实际使用的图样会因为使用方式、使用途径或其他原因与申请图样有细微差别,商标局仍会视为商标的使用,这也放宽了商标使用的审查标准,大大降低了商标被撤销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商标局申请的撤销,这种撤销商标情况是我们目前常见的撤销商标注册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撤销的条件也比较简单,也就是我们经常提起的商标撤三了。

商标撤销规定的立法宗旨主要在于,鼓励和督促商标权人积极使用核定的商标,避免商标资源闲置。在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的作用长期没有发挥时,使该商标标志重新回到公有领域,方便他人注册,也是激活商标资源的一种措施。

Q:商标可以被撤销的条件?

商标可以被撤销的条件:商标局依职权主动撤销的商标适用于所有注册成功的商标,不受商标注册时间、类别的限制。

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想要提撤销的商标,则必须满足被撤销商标已经注册满三年的条件,被申请撤销商标应当为有效注册商标,且注册满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该撤销申请。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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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 零度”这个商标于2018年3月7日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为2018年3月7日,到2021年3月7日才满足注册满三年的条件,才可以被提撤销。


Q:什么样的商标容易被撤销?

商标局依职权主动撤销的商标,主要针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对于那些规范使用商标的,都不会遭遇被商标局主动撤销的。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撤销是需要缴纳撤销官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会平白无故浪费时间和金钱去撤销别人的商标,商标被他人撤销较常见的原因是,申请撤销的单位或个人想要注册与被申请撤销商标近似的商标,撤销商标成为他申请的障碍。举例说明:甲公司想在25类上申请“江南布衣”商标,经查询发现有相同障碍商标注册在先,障碍商标注册已经满三年了,且经过初步网络调查没有发现障碍商标在使用的证据,整体判断无法提供障碍商标使用证据的可能性较大,甲公司可以先向商标局撤销该障碍商标,然后同时向商标局提交25类上的注册申请。

商标最终是否会被撤销的判断依据是该商标是否提供了充分的使用证据证明该商标有实际使用,故在申请撤销商标时,申请人都会对被撤销商标做一个简要的市场调查。首先,被申请撤销商标注册地址与其注册人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表明该注册人并不重视该商标,被撤销商标没有实际使用的可能性较大;其次,在各大销售网站以及网络上搜索被申请撤销商标的基本信息,如没有检索到相关信息,说明被申请撤销商标宣传推广力度较小,特别是产品相关类别的商标,被撤销申请商标还未投入实际使用;被申请撤销商标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一般都是由个体户经营使用,主体稳定性较差,对于商标保护力度也不强;被申请撤销商标的商标权人已经注销、吊销,或经营异常的,商标权人本身处于经营困难中,被申请撤销商标无法提供使用证据的可能性极大。

总结来说,有以下情况的商标更容易被提撤销:

1. 商标注册地址与商标权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符;

2. 商标在网络上无法检索到相关产品或服务信息;

3. 个人注册的商标;

4. 商标权人已经注销、或处于经营异常的。

Q:商标被撤销是否一定要答辩?

是的,公司收到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时,除有规定的正当理由不使用该商标外,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使用证据材料,并积极提交答辩;未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或者证据材料无效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Q: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使用证据?

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书上,或者将商标运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因不同商品、服务的具体经营方式、商标注册情况不同,对于不同类别需要提供的使用证据要求也有所不同。

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电子商务经营的交易单据或者交易记录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展会印刷品及其他资料、工牌、指示牌和背景牌等处用于指示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使用;

(5)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检测或鉴定机构及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6)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电子商务经营的交易单据或者交易记录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展会印刷品及其他资料、工牌、指示牌和背景牌等处用于指示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使用;

(5)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检测或鉴定机构及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6)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总结来说,当一个商标被撤销时,公司需要在商标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被撤销商标在商标被撤销日前三年内在核定注册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来证明被撤销商标有事实性地在投入实际使用。商标权人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有效,主要看提供的使用证据的时间是否在被撤销日前三年内,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体现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提供的使用证据能否说明被申请撤销商标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正当使用。

Q:商标撤销决定下来之后被撤销商标状态就确定了吗?

商标是否被撤销,是由商标答辩人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有效来决定的。但这不一定是被撤销商标的最终状态,撤销申请人或答辩人任何一方对该撤销决定有异议的,或答辩人错过答辩时间未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的,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商标局会重新作出是否撤销的裁定 。

Q:一个商标可以被重复提出撤销吗?

可以,《商标法》中没有规定一个商标不能被多次提起撤销,实际操作中我们也经常碰到今天收到了A公司撤销B公司商标的通知,过一段时间又收到了C公司撤销B公司同一个商标的文件。

在商标申请数量日益庞大的今天,如何注册成功一个想要符合企业宗旨或品牌理念的商标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难题,在驳回原因越来越复杂的当下,有更多远见卓识的企业会选择先查询一下商标名称,尝试去撤销障碍商标,然后申请注册的做法。商标撤销制度也是出于节约商标资源的考虑,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规范使用有助于发挥商标的价值,有利于企业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树立企业良好的信誉。商标的规范使用也是企业日后申报品牌类项目,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材料,也是企业日后维权成功的重中之重!在此建议各位商标权人,要注重商标的管理和规范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监管,商标使用主体变化时,需及时办理变更、转让、许可备案等手续,降低商标被撤销的可能性;商标使用过程中,需保留有效使用的证据原件,能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段、商标名称、以及使用人,避免在商标被撤销时遇到举证难的窘境;对于即将到期的商标及时安排续展,避免丧失商标权。

想要了解关于商标的更多问题,欢迎关注五洲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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